陈之(陈凤举):1929年12月出生,辽宁省本溪市,南下时任江西省政府会计,余江县委组织部干事,县委秘书,省委组织部组织员,抚州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,抚州地委秘书长,地委办公室主任,地委档案馆馆长,宜黄县革委会主任,黎川县委书记,抚州地区乡镇企业局局长,林业局局长,副地级待遇。
纪念文章:0
主页管理:东北赴赣
我是陈之的晚辈
关于烽火 | 用户条款 | 隐私申明 | 加盟烽火
山东师范大学抗日战争研究中心合作建设
Copyright © 2014 烽火HOME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104023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