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名苟祥霭,垦利县海南村人,1917年生,高中学历。1944年参加革命,曾任利津县教育科副科长。1949年4月参加华东南下干部纵队三支队四大队七中队供给科,随军南下,同年8月被分配到浙江省温州地区工作,历任瑞安县法院院长、司法局长、文教科长、计委主任,温州地委工交部工业科长,青田县手工业联社主任等职。1980年离休,享受处级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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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黄祥霭的晚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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